原帖由 feiwenyi 于 2005-12-26 16:55 发表
这有什么称的上浪费的,我认为该更新的东西还是应该更新的。平时我们买的东西有效期都很长,但是人们不会把所有东西都用到不能用为止,因为过时了,或者因为有更好的,比如我们用的手机,服装等。
我们国家本来人 ...
我不太赞成你的观点:买手机,服装消费,确实是自己个人的事,自己我乐意处理自己的东西,这是建立在自己自愿、知情、自主的基础上。可政府部门、执法部门是建立在没有开价格公证会的基础上,让老百姓在没有选择余地、估计还有7亿人以上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基础上。
20元对于我们有工作的人来说是不值提的小事,可对于西部还有很多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百姓,可能是一个月、两个月的生活费,那问题就值得思考。反问:政府部门是否对那些贫困的人实行免费办理呢?是否可以对原身份证有效期内实行部分免费办理呢???